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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学硕士论文的创新性

论文堡 日期:2023-04-24 17:27:48 点击:136

创新性是法学硕士论文基本要求之一,也是论文的价值所在。但由于法学是一门严肃的学科,涉及的一切行为都是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创新性一直是论文写作中的难点。“创新性”是一个广义的名词,对于法学硕士论文来讲,创新并不是从提出不同意见或者创造一个新的法律法规,而是要在现行法律的标准下,提出新的解读或者新的观点。具体什么样的论文才算是具备“创新性”?又如何在论文写作中突出创新性呢?一起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读完全文相信会有收获。

一、如何评价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

目前,学界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理解各有区别,但大致相同。有些学者从“论文”的三大内核出发,认为创新性可在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下功夫,如李炎清认为,创新性应包括填补学术空白、弥补前人研究成果的不足、更正前人研究成果的错误三个方面。也有学者从内容和形式来研究论文的创新性,如西北政法大学陈洪涛副教授认为,“创新”一般可分为两种:一是观点的创新,即在某一领域提出了他人所不曾提出的观点;二是结构或方法的创新,即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与前人不同的崭新的视角或者方法,即使观点上没有超越前人,但研究方法有了突破,也算创新。一些学者认为创新性不只是在形式上不千篇一律,更主要的是要选择合适的研究视角或切入点,对主题进行论证。

以上观点实质上均是对“创新性”所作的客观解释,即从文章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等方面来阐述创新的内涵与外延。然而,法学硕士学位论文与其他学术论文的不同之处在于上文提到的功利性与速成性。因此,一味的强调论文的客观创新对法学研究生而言有一定困难。反之,如果从创新性的主观评价模式来重新解读创新性,会带来另一种思路。

(一)学术论文创新性评价的主客观性

创新性除了文章本身的创新外,阅读主体的主观认识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因为学位论文的阅读主体虽是在一定领域有所建树的专家,但层次不一,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各异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同样一篇文章,各评审专家对其作出的“创新性”认定层次也不相同。可见,论文的创新性认定是阅读主体将文章信息与自身已有信息相匹配后所做的主观判断过程,文章的创新性由论文的固有元素和阅读主体的自身知识结构所共同决定。文章创新性的评价程度与匹配程度成反比,即文章信息与阅读主体自身已有知识信息匹配程度越小,论文越容易被阅读主体评价为“具有创新性”。

(二)创新性学术论文阅读中的“三感”

因创新性评价所具有的主观特性,对学位论文创新性所做的研究则不能只停留于论文本身,而更需要从阅读的主体出发,深入研究读者对创新性判断的行为模式,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指导学生创作出一篇符合读者阅读规律的高质量学位论文。笔者认为,影响读者对创新性认定的主观因素很多,其中“感觉”是影响读者的首要因素。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三个感觉是不容忽视的,一是选题的新颖感,二是文章形式的美感,三是内在逻辑的顺畅感。如果一篇文章能做到这三感,则会激发阅读主体的阅读兴趣,并将兴趣转化为持久阅读的动力,甚至会引发读者对文章观点的共鸣感,最终影响其对文章创新性评价的行为模式。

(三)影响学术论文创新性评价的三个层次

针对影响读者创新性认定的三个感觉,则要求我们在选题、形式与逻辑三个方面下功夫。三者是一整体,各自发挥作用并在不同层次影响着阅读主体对创新性的评价。根据心理学的首因效应理论,选题的新颖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读者对整篇文章的感觉和认定,因为它是给读者的第一印象。好的选题更反映于题目之上,能给读者一种探索未知的兴趣与动力。形式美是读者接触到选题后的第二位印象,优秀的学位论文一定是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文章。形式的美感可以加强读者的阅读动力,并且给人一种专业、用心的感觉。形式中的标题也是展现文章内在逻辑的重要工具,是必须精雕细琢的部分。逻辑是影响学位论文创新性评价的最重要也是最深层次部分,如果说选题和形式是文章的外表,那逻辑则是文章的核心与骨架。顺畅而富技巧的逻辑设计不仅能很好地解决上文提到的信息匹配问题,还能给阅读主体以“自我实现”的感觉。

二、如何写作创新性的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既然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阅读主体的主观评价过程,而影响创新性主观评价的因素又主要在于选题的新颖感、文章形式的美感与内在逻辑的顺畅感,因此,指导教师在指导法学硕士生构建一篇创新性的学位论文时也应从这三方面着手。

(一)论文选题的创新

选题是研究能力的体现,好的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而法学可研究的问题很多,对于一名硕士研究生而言,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的研究主题呢?为此,笔者认为选题应在“小切口、深径度”的指导下遵循四个原则。

1.可行性

选题的可行性原则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凭借着主观和客观所具备的条件按时完成拟定的研究计划。这是研究者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选题的可行性主要在于研究者的主观条件、研究的客观条件和论题的量度三个因素。在主观方面,选题是否能让研究者“扬长避短”,研究者应从“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三个方面来做到“知彼”,这样做论文时才能“百战不殆”。笔者认为,研究者除了应考虑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之外,在选题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是否对自己的研究主题充满足够的热情。这里的热情包含了相关知识上的兴趣,还包括对研究对象的关切,更是指愿意诚恳的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其中。缺乏兴趣和热情的研究者将看不到研究主题的目的,会失去持续研究的动力,将会使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变得“心”与“力”皆不足。在研究的客观条件上,是指研究者在寻找到自己充满热情的论题后,接下来就要认真考究该论题是否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否则也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研究法律专业论题所涉及的客观条件主要是指有关的研究背景资料、现实的法律材料的收集、文献资料的积累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可以帮助研究者知晓论题的研究现状,可以避免重复别人已经做过的研究,并可以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资料收集的方法主要有网络空间搜集(如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和实体空间搜集(如图书馆、书店)两种方式。搜集的线索可以参考相应领域图书或论文后的参考书目(文献),运用滚雪球的方式尽可能充分占有相关资料。其三,在充分了解了主客观条件后,研究者应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论题的量度,即论题的大小和难易。在笔者多年的硕士论文的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在选题过程中经常犯选题过大和选题过难的错误。对于大多数硕士研究生而言,学位论文可能是其求学生涯中所做的最大的学术研究,因此一些学生期望通过一个大的论题全面反映自己法学功底,并给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力量。也有一些学生选择一个较大的题目是为了应付学位论文三万字的字数要求。诚然,法学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开放的知识体系,作为一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应该综合权衡主客观条件,选择一些通过一定的努力能够完成的、难度适宜的论题,切忌好高骛远,眼高手低。

2.有趣性

读者在阅读研究者的论文时,第一印象便是论文的主题是否会引起其阅读兴趣。有趣的论题从一开始就会让人印象深刻。上述第一点中提到的“热情”强调的是作者主观上将其内在知识显性化的动机,但是知识的显性化是双向的,一篇创新的学位论文还要能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这就是学位论文选题的有趣性。选题的“有趣性”强调的是作者要通过选题来激发读者阅读其作品的动力。据此,要获得“有趣”的主题,需要研究者在研究之前找出前人看该问题或现象的焦点,然后改变焦点或用新的视角审视焦点,从而设计一项新的研究主题来引起新的注意。正如曾嬿芬教授所言:“选择研究主题时若能兼顾‘热情论’与‘有趣论’,应该会很完美。”

3.价值性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主题一定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特别是法治建设事业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因此,论文在选题的价值性主要体现在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上。选题的理论价值,是指选题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有认识价值。具备理论价值的学术论文对未来法学科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选题的实践价值是指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某一问题。强调选题的实践价值是因为法学科学本身即是一门开放性的、实践性的学问,研究法学的目的是为了将理论运用在实际社会,使社会运行在和谐发展的轨道之中,因此选题的实践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4.新颖性

文章的创新与选题的新颖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如选题在国内法学界没有做过相关研究,在“前无古人”的情形下,研究者就是“来者”了。此时,论文的创新就很容易体现在提出新观点上。当然,要求硕士研究生寻找法学研究的空白点,做一名拓荒者较为困难,这需要理论知识的积累和活跃的思考。但除了补白性选题外,学生还可以尝试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或不同的视角来探讨经典的论题,得出全部或部分新观点,如《罪刑法定原则的博弈论分析》、《死刑存废理论的经济学分析》;也可以对已有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启发人们重新思考问题;同时也可以用经典理论理解热点社会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或解决方案。

(二)论文形式的创新

学位论文的形式是创新性的第二个层次,虽是表层但也极为重要。这里所谓的“形式”包括结构、标题、标点三个方面。

学位论文的结构是答辩专家必须评价的要素之一。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结构合理的。一般而言,学位论文的结构包括目录,序言,导论,本论,结论,参考文献。这是学位论文不可缺少的几个部分,否则将给人残缺感,大大降低论文在阅读主体心中的评价。在论文结构中,本论是文章的核心,是展现作者论点、论据的重要部分。本论部分的布局大致可分为总分结构、三分结构、四分结构、编章结构、章节结构。对于一篇三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而言,按照章节结构来写较为妥当,因为这容易展现作者的写作思路,并且不会给阅读主体造成内容空洞、论证不深入的印象。至于章节的数量如何确定,有一个原则,即“以理成形,顺理成章”。所谓“理”就是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逻辑规律,“形”就是文章的结构形式,“章”就是指篇章。

标题在学位论文中起着点睛的作用,但是往往被学生所忽视。完美的标题应注意下列三个问题:第一,标题须是名词性短语而非句子;第二,标题应出现论文题目的关键词或相关词。标题好似文章中的一座座桥梁,起着连通上下文的作用;第三,标题要能概括下文的主要内容。标题作为桥梁,其另一头是连通下文的主要通道,必须准确地概括下文将要论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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